還是躲在叮噹的衣櫃好。
2012年1月16日
我Phone了吧
不認不認還須認,喬布斯果然是位傳奇人物。
從一般手機的時代走到智能手機,有點像在一個小鎮走到大城巿般,有點害怕,但可接受。
至於有人問在蘋果與三星中如何選擇,因為有個奇怪的概念:想親身體驗喬布斯曾參與過的產物,至於三星這幾年理應前途無限,可以稍後再試。
Welcome to phone (瘋)world. 很多用家對我說。
PS.連blogger也有apps,太神了!這是首發,哈哈。
2 則留言:
小風
16/1/12 22:16
你這文害我也想瘋了說....>"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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叮噹
16/1/12 22:20
瘋吧瘋吧好好玩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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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這文害我也想瘋了說....>"<
回覆刪除瘋吧瘋吧好好玩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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